时 间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组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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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
-6月20日
| 1.编报毕业生就业方案;
2.办理就业手续。
| 学工部(处)
各学院、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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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前
| 因学业原因暂不能取得毕业资格,但已经考取研究生等情况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研究生、选调生、公务员、西部计划、高一级学历层次出国留学、“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央企”等录取(用)通知书和相应证明材料到学院申请重新学习,办理相关手续,学院签署意见后将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 教务处
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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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
| 2018届本科毕业生全部返校,各学院将学生返校情况于下午5点前报学工部(处)
| 学工部(处)
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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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22日
| 1.毕业生离校教育(具体工作方案另发);
2.毕业生登记表发放、填写及盖章;
3.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毕业生网上毕业确认;
4.本科毕业生体检;
5.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公示;
6.一卡通余额退款;
7.图书回收、户口迁移;
8.办理毕业生宿舍退宿手续。
| 学校办公室
学工部(处)教务处
财务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图书馆
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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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21日
| 教务处发放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 教务处
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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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
| 学校2018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具体方案另发)
| 学校办公室
学工部(处)
教务处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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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7月7日
| 各学院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学生《学籍卡》、《成绩卡》一式两份(学生档案一份、教务处存学校档案室一份),学院审核盖章后到教务处盖章同时教务处留存1份;报送毕业生班级合影照片的电子版和冲洗照片(师生服务中心楼312房间);
| 学工部(处)
教务处
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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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22日
| 整理、报送第一批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学生档案
| 学工部(处)
各学院、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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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
| 向教务处报送经学校批准参加本学期重新学习考试的应届学生和辅修学生考试成绩
| 教务处
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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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
| 学院完成辅修学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并公示
| 各学院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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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
| 学院向教务处报送辅修学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果
| 教务处
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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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31日
| 各学院打印辅修学生档案,并将原教务处存档的档案和学生本人档案更换
| 教务处
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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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
| 整理、报送辅修学生档案
| 学工部(处)
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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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
| 各学院到教务处领取辅修符合条件学生毕业证书、辅修专业证书、学位证书
| 教务处
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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