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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8年度学生学术基金申报立项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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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0 17:07: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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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推动我院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大学生科学研究和学术探讨的兴趣,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学术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法学院团委科技部将组织经法学院2018年学生学术基金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

申报类别
科技发明制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论文与社会调查报告(因专业相关度,此类是经法同学申报的重点)。

申报条件
(一)受资助项目为学生独立完成的项目,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年级组建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团队。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二)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可参与不超过2个项目的申报;教师指导项目不超过3个。

申报流程
(一)2018年学生学术基金申报材料(电子版)上报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前。纸质版收取日期为11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将会另行通知,成功立项的项目完成时间为2018年12月。

(二)电子版提交要求:在2017年11月20日之前,申报人或团队填写好《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学术基金项目申报书》与《2018年度学生学术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两个文件皆已通过班级团支书或副团支书下发至班内)并发往经法团委科技部邮箱:2690396923@qq.com。上交电子版时,申报书文件命名为:班级+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科技部之后会进行格式审核。

(三)纸质版提交要求:待学术基金资料电子版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纸质版一式三份(汇总表不用打印),由指导老师填写意见后,在11月22日提交经法学院团委科技部。

以下为学术基金申报书模板内容
班级评优
为鼓动同学们参与学术基金申报,现学院下设基层班“优秀组织奖”。

参报要求
班内所有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同学人数占全班人数的10%或以上,即可参报。

评审机制
待学校评审结果出来后,按最终学术基金公示文件计分,重点项目0.6分一项,一般项目0.4分一项,立项后弃项的项目按0分计算,班级分数以此累加,共评出12个优秀组织奖。12个优秀组织奖奖金设置(按分数由高至低获奖):
一等奖2名,分别奖励1000元+证书
二等奖4名,分别奖励800元+证书
三等奖6名,分别奖励600元+证书

注意事项
(一)学术基金资助等级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重点项目资助4000元/项,一般项目资助1000元/项。

(二)资助经费通过有效发票报销,报销须符合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经费分两次拨付,确定立项后可报销50%作为项目启动经费,中期检查合格项目报销剩余50%经费,不合格项目暂停拨付剩余经费,待结题验收合格后再行报销剩余经费。

(三)立项成功后,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的一般项目需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重点项目公开发表2篇学术论文,鼓励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指导老师通常有渠道)

(四)获得校级“挑战杯”竞赛一等奖(金奖)奖项/获得由团中央、教育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等政府机构主办的“挑战杯”/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

(五)毕业生作为负责人的必须在毕业前结题。

(六)立项项目应如期完成项目,申请结题需填写《结题申报表》一式一份,连同研究成果提交学院科技部。

(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故变更或中止,以及不能按期、按要求结题的,将取消该项目资助经费,追回已拨付的专项资助经费。项目组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学术基金。

报名相关信息
联系人:刘嘉欣、吴若薏
联系电话:13078179408、13078190405
科技部邮箱:2690396923@qq.com
欢迎有兴趣的同学加入该群咨询

排版|梁敏烨
文案|经法团委科技部
经法团委、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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